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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廈門大學2026年憑借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招收香港學生簡章 |
| http://www.gsbuluoit.com 2025年11月20日 來源:廈門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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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大學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于1921年創辦,是中國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華僑創辦的大學,也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入選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簡稱“雙一流”)建設高校。廈門大學是一所學科門類齊全、師資力量雄厚、居國內一流、在國際上有廣泛影響的綜合性大學,校園依山傍海、風光秀麗,被譽為全球最美的大學校園之一。隨著我校綜合辦學實力的增強和海外知名度的提升,我校已成為港澳臺僑學生赴內地(祖國大陸)求學的首選高校之一。
根據上級部門有關規定,我校2026年繼續憑借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招收香港學生。
一、報名資格
1.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且所持證件須在有效期內。
2.須參加2026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HKDSE)。
3.品行端正,擁護“一國兩制”和基本法。
4.身體健康。
二、報名時間和方式
2026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報讀內地普通高等學校分為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
1.考生于2025年12月1日至31日期間登錄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s://www.eeagd.edu.cn/hkmslq/)進行報名,填報廈門大學。報名時考生須按照要求輸入報考基本信息(考生資料、監護人、就讀學校、報考志愿等),上傳電子照片、相關身份證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填寫獲獎經歷、個人經歷及學習證明材料等內容。
2.考生于2026年1月10日前登錄報名系統查看報名審核結果。審核未通過的考生,應在1月16日前按照系統提示更正有關信息,再次提交審核,并在1月23日前查詢審核結果。所有通過審核的考生須在1月31日前向中國教育交流(港澳)中心繳付報名費用港幣460元,并上傳繳費憑證至報名系統(繳費方式見報名系統公告)。中國教育交流(港澳)中心將于2月14日前通過系統公布繳費及報名確認結果。考生應于6月14日前上傳學生學習概覽至報名系統。
3.填報志愿:考生在網上預報名時須填報志愿。每位考生按自己的報讀意愿順序可填報4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報4個專業志愿。考生可在5月14日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4.注意事項: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選擇填報志愿、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網報信息填寫錯誤或填報虛假信息造成后續不能考試或錄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招生計劃和專業目錄
2026年我校計劃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40人,我校將結合考生志愿填報、專業培養需求和生源情況等對招生計劃做相應調整。具體招生專業目錄詳見我校2026年華僑港澳臺本科招生專業目錄(網址:https://zs.xmu.edu.cn/info/1071/31261.htm)。
四、錄取
我校錄取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考生的最低錄取標準為“3、3、3、A”,即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數學科達到第3級及以上,公民科合格。
我校將根據考生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參考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社會實踐等情況,通過網上錄取系統從符合我校最低錄取標準的學生中,結合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和考生志愿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并提交至聯招辦,由聯招辦核準備案。正式錄取通知書預計將于2026年7月左右發出。
五、學費和住宿
我校華僑港澳臺本科生的學費、住宿安排及費用標準與內地(大陸)學生一致,收費標準詳見廈門大學信息公開網(網址:https://gk.xmu.edu.cn/xxgkml/cw_zcjsfxx/sfxm_sfyj_sfbzjtsfs.htm)公布的相關信息。收費若有調整,最終以物價主管部門核準的標準為準。
六、獎學金
香港學生入學后可申請教育部、寶鋼教育基金會等面向港澳臺學生設立的獎學金以及校內其他各類獎學金。
七、入學與資格復查
1.新生持《錄取通知書》來校報到,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錄取通知書》上的規定為準。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提前向學校請假并獲得批準,請假以兩周為限。未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
3.新生入學后,須按相關規定提交錄取通知書、身份證件、高中畢業證書(證明)等材料,我校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思想品德、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4.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錄取資格或學籍者,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八、在校管理及畢業
1.學生在校期間,我校根據教育主管部門及我校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2.學生在廈門大學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培養方案規定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由廈門大學頒發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廈門大學授予學士學位。
九、監督
我校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構監督。我校紀檢監察機構電話:0592-2186219。
十、聯系方式
廈門大學招生與考試辦公室
電話:+86(0)592-2187199/2188375
郵箱:gatzs@xmu.edu.cn
傳真:+86(0)592-2180256
網址:http://zs.xmu.edu.cn
地址: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南路422號
郵編:361005
十一、本簡章由廈門大學招生與考試辦公室負責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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