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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東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互轉實施辦法》政策解讀 |
| http://www.gsbuluoit.com 2025年11月19日 來源:山東省教育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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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東省教育廳印發了《山東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互轉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點擊查看),為便于各地各校準確理解《辦法》的主要內容,現就有關問題解讀如下:
一、為什么要出臺《辦法》?
答: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同屬高中階段教育,在培養目標、培養方式和學生“出口”方面,各有側重,均為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做出了各自不可替代的貢獻。但是,長期以來兩者間各自獨立、溝通不暢的情況,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學生多樣化選擇和成長。為貫徹落實教育強國、強省建設規劃綱要關于推動高中階段教育多樣化發展、以職普融通拓寬學生成長成才通道等部署要求,滿足群眾對教育的多元化需求,我廳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制定了《辦法》,滿足學生個性化發展需求,拓寬學生成長成才路徑,構建更加開放、靈活的高中階段教育體系,努力讓每一個孩子都有人生出彩的機會。
二、《辦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辦法》從省級層面系統構建了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學生互轉的制度體系,明確了互轉原則、范圍,互轉需要關注的重點環節,以及互轉后的課程銜接等問題,打通了原來學分、學考、綜評等阻礙互轉的癥結,為各地各校實施互轉提供了可靠路徑。
三、學生互轉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答:堅持“自主自愿、雙向流動、學分互認”原則,尊重學生選擇權,保障教育公平,建立科學評估和動態調整機制,確保學生轉得進、學得好、有發展。
四、《辦法》適用于哪些學校和學生?
答:各市按照“一對一”“一對多”“多對多”的形式,確定一定數量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和全日制中職學校作為互轉學校,互轉學校的學生按照《辦法》進行互轉。互轉原則上在縣域內進行,不具備條件的可在市域內統籌,不得跨市域進行。經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綜合高中(班)學生管理可參照執行。
五、學生在什么時間可以申請轉學?
答:充分考慮高中和中職教育教學實際,堅持學生利益最大化原則,確定了互轉的時間節點。普通高中開展選課走班和學生第一次參加學業水平合格考試一般均為高一下學期末,為保證中職轉入學生盡快適應高中教學進度,中職轉高中按照最大次數即2次設計,分別是高一第一學期末和第二學期末。教育部印發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規定,“普通高中學生可以轉入中等職業學校,但學習時間不得少于1年半”,高中轉中職按照最大次數即3次設計,分別是高一第一學期末、第二學期末和高二第一學期末。具體轉學時間和每名學生轉學次數各市可結合實際自行規定。
六、轉學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答:實施互轉的學校、互轉的基本要求等,應同中考招生政策一并面向社會進行發布。在具體實施階段主要包括學校發布通知、學生自愿申請、轉入學校考核、擬定名單并公示、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完成學籍變動等基本程序。互轉整個過程要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監督。
七、轉入學校如何組織考核?
答:考核內容可以以學生中考成績、轉學前各學期考試成績以及單獨組織的互轉文化課和技能考核、職業適應性測試情況等為組成部分,市、縣(市、區)也可根據實際確定其他具體考核內容。鼓勵市級統籌命題,確保考核公平、科學、規范。
八、轉學后學籍、學分如何銜接?
答:轉學學生須在規定時限內到轉入學校報到、注冊,編入相應的年級、班級(或專業)學習,同時轉入學校為其建立學籍。按照“相同直認、相近可認”原則,轉入學校對學生已修課程進行學分認定,減少不必要的重復學習。鼓勵各市制定《普職互認課程目錄與學分換算指南》,推動課程銜接、學分互認更加科學可信。
九、轉學后學生課程銜接和畢業、升學如何安排?
答:學生轉學后,確因轉學前缺修課程導致不能進行后續學習或影響畢業的,轉入學校應安排學生進行補學。學生須達到轉入學校的畢業標準方可獲得相應畢業證書并按照轉入學校學生身份參加高考報名,享受相應升學政策。
十、各地各校如何落實《辦法》?
答: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制定本地實施細則,結對學校應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報省教育廳備案。各地各校要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確保政策平穩落地、有效實施。
專家解讀|《山東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互轉實施辦法》
近日,山東省教育廳印發了《山東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互轉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為便于各地各校準確理解《辦法》的主要內容,我廳邀請專家、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同志、學校校長進行了解讀。
北京師范大學教授、國家高端智庫教育國情調查中心主任 張志勇: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明確提出,“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提出,“以職普融通拓寬學生成長成才通道”。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群眾對教育的多元化需求,社會對職普融通的需求愈發強烈。山東省此次出臺《辦法》,是回應時代需求、落實國家政策的必然之舉,是深化高中階段教育教學改革、育人模式創新的重要舉措,從省級層面打破了長期以來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間的制度壁壘,有效促進兩類教育間的資源共享、優勢互補,提升高中階段整體辦學活力,十分及時和必要。同時,《辦法》為高中階段學生提供了二次選擇的機會,搭建了職普融通的“立交橋”,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特長稟賦,選擇適合自己的發展路徑,這是對因材施教教育理念的生動實踐,是對教育公平和人才培養多元化的有力詮釋。《辦法》的實施,還將有助于引導全社會進一步樹立正確的人才觀、成才觀,推動構建更加健康、包容的教育生態。
淄博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成康:《辦法》的頒布打通了高中階段職普融通的關鍵節點,有利于各地進一步統籌高中階段教育資源,為學生多元化成才提供更好支撐。用好政策紅利,把好事辦好,各市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要立足區域高中教育整體發展布局,綜合考慮各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的辦學條件、發展方向、特色定位等,積極動員,讓更多符合條件的學校抓住契機,進一步打造職普融通辦學特色、提升辦學水平,最大限度滿足學生個性化就學需求。二是要盡快制定科學可行的互轉實施細則,確保互轉工作條件明確、流程清晰、便于操作、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讓實施辦法真正落地落實;同時要一體化考慮好中考招生、學位儲備、師資調配等方面政策的協同聯動,防止顧此失彼,相互掣肘。三是要進一步加強對初高中學生的學業規劃指導,以及家長層面的宣傳引導,家校配合,共同幫助學生更深入了解自己的興趣和潛能,更清晰設定自己的目標和方向,更明智規劃自己的學習路徑和發展道路,讓每一名學生在最適合的賽道上綻放自己的精彩。
諸城市教育和體育局黨組書記、局長 邱世峰:《辦法》的出臺對學生、家長、學校和社會而言,都具有重要意義。對學生而言,這是成長路徑的“再優化”,中考后學生有了二次選擇的機會,讓自己的潛能在更適合的軌道上發光發熱。對家長而言,這是教育焦慮的“緩解劑”,當孩子在當前學習環境中不適應或發展方向需要調整時,互轉機制提供規范、可行的調整渠道,從制度層面緩解了家長對孩子成長路徑的擔憂。對學校而言,這是辦學活力的“增強劑”,政策推動普通高中與中職學校加強溝通協作,共同研究課程銜接、學分互認,同時也倒逼學校提升辦學質量、打造辦學特色,以吸引和培養更多優秀學生。對社會而言,這是人才結構的“優化器”,通過促進職普融通,培養既有扎實文化基礎、又有專業技術技能的復合型、創新型人才,更好滿足經濟社會多元化的人才需求。
濟南旅游學校黨委書記 劉波:《辦法》對互轉的適用范圍、時間節點、條件標準和操作流程作出了符合教學規律的精細設計,既賦予了學生選擇權,又最大限度保證學生互轉后學習的連貫性,確保互轉平穩有序,政策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如,為避免學生在轉學中重復填寫個人信息,省教育廳建立了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學籍互轉中間庫,轉出學校推送、轉入學校接收,即可完成學籍轉換,有效減輕學生和家長負擔。再如,為幫助轉學后學生盡快適應新的學習生活、順利畢業,《辦法》明確要求:確因轉學前缺修課程導致不能進行后續學習或影響畢業的,轉入學校應安排學生進行補學;同時,為轉學后不適應的學生留出了“可申請轉回原學校”的回旋空間,對學生傾注了滿滿的關懷關愛。
青島電子學校校長 崔西展:《辦法》規定普通高中與中職學校學生可根據個人興趣、能力和發展規劃,在自愿基礎上申請互轉學籍,既有對宏觀互轉條件的約束,也有對互轉細節的關照,方便落地實施。在學籍互轉方面,普高學生若發現自己更適合走技能成才之路,可通過相應測試轉入中職學校,注冊中職學校學籍;中職學生也有機會轉入普高,通過補修文化課程實現普通升學目標。在學分互認方面,將普通高中文化課考核、職業技能等級認證、社會實踐活動等納入學分互認轉化的范疇,減輕了互轉學生的學習負擔,實現了職普學習成果的“等價流通”,避免學生因轉學造成學業中斷。通過學籍互轉與學分互認,學生在職普之間的流動通道被真正打通,職普融通從理念倡導走向了落地實施,“人人皆可成才、人人盡展其才”的教育愿景正逐步照進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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