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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音樂類
一、考試性質和目的
音樂類專業省級統考是考生進入高校相關專業學習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旨在考查考生對音樂的感知、理解和表現能力,其評價結果是高校相關專業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音樂類專業省級統考分音樂表演、音樂教育兩類,其中音樂表演類考試包括器樂、聲樂兩個方向,適用于音樂表演、流行音樂等專業,音樂教育類考試適用于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治療、音樂教育、錄音藝術等專業,音樂學等專業可根據招生院校要求確定參照音樂表演或音樂教育類相關考試要求。
二、考試科目和分值
考試包括樂理、聽寫、視唱、器樂、聲樂五個科目。
總分為300分,不同類別考試科目分值如下:
(一)音樂表演類
1.器樂方向
考試包括樂理、聽寫、視唱、器樂四個科目,其中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器樂240分。報考器樂科目的考生可在器樂目錄(見附件)包含的器樂種類內進行選擇。
2.聲樂方向
考試包括樂理、聽寫、視唱、聲樂四個科目,其中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聲樂240分。報考聲樂科目的考生可選擇美聲、民族、通俗唱法。
(二)音樂教育類
考試包括樂理、聽寫、視唱、主項(聲樂、器樂各選其一)、副項(聲樂、器樂各選其一)五個科目,其中樂理15分、聽寫30分、視唱15分、主項165分、副項75分。主項選擇聲樂的考生,副項須選擇器樂;主項選擇器樂的考生,副項須選擇聲樂。
三、考試形式
除樂理、聽音科目采取筆試方式外,其他科目均采取“考評分離”方式,實行單人單場面試形式。“考評分離”是指在條件統一的考試環境中,按照統一標準對考生考試音頻先進行高保真采集,以音頻作為考生答卷,考試結束后再組織評委專家觀看考生音頻進行評分的考試組織模式。
四、考試內容和要求
(一)樂理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對音樂理論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音與音高、音長與節奏、常用樂譜符號、音程與和弦、民族調式與大小調式。
考試時間:60分鐘。
(二)聽寫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音樂聽辨能力與記憶力。
考試內容:
單音;
旋律音組:三音組、五音組;
旋律音程與和聲音程:八度內(含八度)自然音程;
和弦:四種三和弦原位、轉位;
節奏:6小節左右;
單聲部旋律:高音譜表;8小節;調號為一升或一降;音域為f-a2以內。
考試要求:使用五線譜記譜,提供標準音a1參照。
考試時間:30分鐘。
(三)視唱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識譜能力,音準、節奏與速度的控制能力,以及音樂表現力。
考試內容:新譜視唱,五線譜記譜,高音譜表;1條8小節旋律;調號為一升或一降;音域為b-e2以內。
考試要求:視唱前提供標準音a1參照,過程中無任何音響提示?忌救爽F場抽取試題,有30秒的閱讀備考時間,當聽到標準音后立即開始視唱,一遍完成,視唱時長不超過60秒。自2027年起,考生須采用固定唱名法進行視唱。
(四)器樂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樂器演奏技巧和能力,以及對音樂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現力。
考試內容:考生自備兩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在考試現場隨機抽取一首背譜演奏。總時長不超過8分鐘。
考試要求:
1.所有樂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動伴奏)。如發現考生使用伴奏,按違規處理,取消該科成績;
2.在評分過程中,如發現考生填報的兩首曲目為同一曲目,或發現考生現場表演與實際抽取的曲目不一致,按違規處理,取消該科成績;
3.考生網上打印面試準考證時,須上傳樂譜(PDF格式);
4.考生在高考報名時須準確、詳實填寫曲目名稱和曲作者,兩者用逗號分隔。外國作品須填中文譯名和英文名稱。曲目名稱僅包含作品名與作品編號,不得添加任何特殊標記或符號(如“;”“*”等);中文曲目名稱需用書名號(《》)完整括注,漢字間不允許出現空格;外文曲目名稱需用括號(())完整括注。
中國器樂作品曲目名稱填報示例:《光明行》,劉天華;外國器樂作品曲目名稱填報示例:《匈牙利狂想曲第11
號》(Hungarian
Rhapsodies S.244-No.11),李斯特。
(五)聲樂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嗓音條件、演唱水平及對音樂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現力。
考試內容:考生自備兩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在考試現場隨機抽取一首背譜演唱。總時長不超過5分鐘(如選擇歌劇詠嘆調須按原調演唱)。
考試要求:
1.聲樂科目要求清唱,不可使用伴奏。如發現考生使用伴奏,按違規處理,取消該科成績;
2.考試時,考生可在演唱開始前使用考場內配置的鋼琴彈奏兩個音進行輔助定調,不可多彈;
3.在評分過程中,如發現考生填報的兩首曲目為同一曲目,或發現考生現場表演與實際抽取的曲目不一致,按違規處理,取消該科成績;
4.考生在高考報名時須準確、詳實填寫曲目名稱和曲作者,兩者用逗號分隔。外國作品須填中文譯名與原文名稱。曲目名稱僅包含作品名,不得添加任何特殊標記或符號(如“;”“*”等);中文曲目名稱需用書名號(《》)完整括注,漢字間不允許出現空格;外文曲目名稱需用括號(())完整括注。
中國聲樂作品曲目名稱填報示例:《我愛你,中國》,鄭秋楓;
外國聲樂作品曲目名稱填報示例:《我親愛的爸爸》(Omiobabbinocaro),普契尼。
五、考查范圍
1.聽寫、視唱考查的拍號范圍:2/4、3/4、4/4、6/8拍;
2.聽寫、視唱考查的節奏型范圍:采用基本節奏型,不出現跨小節切分節奏,不出現32分音符。
六、計分方式及成績合成
考試過程中,各科目均按100分記錄成績。每科成績按系數折算后生成該科最終成績,各科最終成績相加所得分數,按四舍五入取整后合成考生最終總成績。
1.音樂表演類:
樂理(滿分100分)×0.15=樂理最終成績
視唱(滿分100分)×0.15=視唱最終成績
聽寫(滿分100分)×0.3=聽寫最終成績
聲樂(器樂)(滿分100分)×2.4=聲樂或器樂最終成績
音樂表演類(聲樂)成績=樂理最終成績+視唱最終成績+聽寫最終成績+聲樂最終成績
音樂表演類(器樂)成績=樂理最終成績+視唱最終成績+聽寫最終成績+器樂最終成績
2.音樂教育類:
樂理(滿分100分)×0.15=樂理最終成績
視唱(滿分100分)×0.15=視唱最終成績
聽寫(滿分100分)×0.3=聽寫最終成績
聲樂(器樂)主項(滿分100分)×1.65+器樂(聲樂)副項(滿分100分)×0.75=選擇聲樂(器樂)主項和器樂(聲樂)副項的最終成績
音樂教育類成績=樂理最終成績+視唱最終成績+聽寫最終成績+選擇聲樂(器樂)主項和器樂(聲樂)副項的最終成績
附件:器樂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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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二胡 |
114-竹笛 |
207-單簧管 |
220-中音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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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板胡 |
115-嗩吶 |
208-大管 |
221-次中音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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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高胡 |
116-管子 |
209-圓號 |
222-定音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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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中胡 |
117-木琴 |
210-小號 |
223-古典吉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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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揚琴 |
118-排鼓 |
211-長號 |
224-民謠吉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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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琵琶 |
119-馬頭琴 |
212-大號 |
225-指彈吉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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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古箏 |
120-古琴 |
213-馬林巴 |
301-手風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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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柳琴 |
201-小提琴 |
214-軍鼓 |
302-鋼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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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中阮 |
202-中提琴 |
215-豎琴 |
303-電子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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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大阮 |
203-大提琴 |
216-薩克斯 |
304-單排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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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三弦 |
204-低音提琴 |
217-電吉他 |
305-雙排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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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月琴 |
205-長笛 |
218-電貝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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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笙 |
206-雙簧管 |
219-架子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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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舞蹈類
一、考試性質和目的
舞蹈類專業省級統考是考生進入高校相關專業學習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旨在考查考生學習舞蹈類專業應具備的專業基本條件與潛能,其評價結果是高校相關專業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本說明適用于舞蹈表演、舞蹈學、舞蹈編導、舞蹈教育、流行舞蹈、音樂劇等專業?忌蛇x擇中國舞、芭蕾舞、國際標準舞、現代舞和流行舞5個舞種方向。
二、考試科目和分值
考試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興三個科目。
三科總分為300分,其中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興30分。
三、考試形式
所有科目均采取“考評分離”方式,實行單人單場面試形式!翱荚u分離”是指在條件統一的考試環境中,按照統一標準對考生考試音視頻先進行高保真采集,以音視頻作為考生答卷,考試結束后再組織評委專家觀看考生音視頻進行評分的考試組織模式。
四、考試內容和要求
(一)舞蹈基本功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身體基本條件與素質,以及舞蹈基礎訓練的能力。
考試內容:
測試身體條件,包括整體外形(全身正面、側面、背面與上半身正面)和軟開度(搬控前旁后腿、下腰)。
測試技術技巧,包括規定內容(平轉、四位轉、凌空躍)
和自選內容(所有舞種方向的考生可在中國舞、芭蕾舞和流行舞中任選一個技術技巧體系進行測試,同一體系下至少包含不同類的三個單項技術技巧,時長不超過1分鐘)。
考試要求:考生必須素顏(不可化妝,不可嫁接睫毛及佩戴美瞳類隱形眼鏡等)。女生盤頭,不得佩戴任何裝飾品,著純色、無標識、無裝飾吊帶緊身練功衣、淺色褲襪和軟底練功鞋(或足尖鞋);男生著純色、無標識、無裝飾緊身短袖、緊身褲和軟底練功鞋。考試時無背景音樂。
注:技術技巧參考目錄見附件。
(二)舞蹈表演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運用身體語言進行綜合藝術表現的能力。
考試內容:自備劇目(或組合)表演,舞種不限,時長不超過2分鐘。
考試要求:
1.自備劇目(或組合)應與報考的舞種方向(中國舞、芭蕾舞、國際標準舞、現代舞和流行舞)一致。如不一致,由此造成招生錄取、入學培養等方面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考生必須素顏(不可化妝,不可嫁接睫毛及佩戴美瞳類隱形眼鏡等),不可帶舞伴,著自備劇目(或組合)需要的練習服裝,可使用相關道具;
3.音樂自備?忌W上打印面試準考證時,須上傳自備的伴奏音樂(MP3格式),且面試時,仍需攜帶存儲伴奏音樂的U盤,以作備用。
(三)舞蹈即興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運用身體語言進行創造性表達的素質與潛力。
考試內容:依據現場隨機抽取的音樂進行即興表演,舞種不限,時長1分鐘。
考試要求:考生必須素顏(不可化妝,不可嫁接睫毛及佩戴美瞳類隱形眼鏡等),不可攜帶道具。著裝要求與舞蹈基本功考試科目相同:女生盤頭,不得佩戴任何裝飾品,著純色、無標識、無裝飾吊帶緊身練功衣、淺色褲襪和軟底練功鞋(或足尖鞋);男生著純色、無標識、無裝飾緊身短袖、緊身褲和軟底練功鞋。
五、計分方式及成績合成
考試過程中,各科目均按100分記錄成績。每科成績按系數折算后生成該科最終成績,各科最終成績相加所得分數,按四舍五入取整后合成考生最終總成績。
舞蹈基本功(滿分100分)×1.2=舞蹈基本功最終成績
舞蹈表演(滿分100分)×1.5=舞蹈表演最終成績
舞蹈即興(滿分100分)×0.3=舞蹈即興最終成績
舞蹈類成績=舞蹈基本功最終成績+舞蹈表演最終成績+舞蹈即興最終成績
附件:
技術技巧參考目錄
1.中國舞
旋轉類:掖腿轉、斜探海轉、端腿轉、跨腿轉、掃堂探海轉等。
跳躍類:吸撩腿跳、紫金冠跳、大射燕跳、雙飛燕跳、飛腳、趲步、旋子、擺腿跳等。
翻騰類:點步翻身、串翻身、蹦子、前后軟翻、前后空翻等。
2.芭蕾舞
旋轉類:大舞姿后腿轉(Grand
pirouette arabesque)、大舞姿彎腿轉(Grand
pirouette attitude)、揮鞭轉(Fouetté)、旁腿轉(Grand
pirouette a la second)等。
跳躍類:分腿跳(Sissonne
fermé)、變身跳(Failli
assemblé)、翻身跳(Jeté
entrelacé)、分腿大跳(Grand
jeté pasde chat)、雙腿打擊跳(Entrechat-quatre)、單腿打擊跳(Cabriole)、空轉(Tour
en l'air)、一字撕腿跳(Jeté
passé)等。
足尖類(適用于女生):腳尖單、雙立(échappé)各種舞姿上單腿立(Pas
ballonée)、大舞姿變身立(Grand
fouetté)、斜線連續轉(Piqué
en dehors)或連續單腿轉(En
dedans)等。
3.流行舞
身體律動類:上下律動(Bounce)、搖擺律動(Rock)、移動中的律動(Walk
out)、移動中的搖擺(Rock
step)、雙倍律動(Double
bounce)、律動切換(Up&down)等。
身體控制類:身體各部位的分離(Isolation)與劃圓(Roll)、身體關節控制(Body
wave)、手臂關節控制(Arm
wave),身體部位的震動(Pop),指與鎖(Point&Lock)、慢動作(S1ow
motion)、停頓(Dime
stop)等。
旋轉跳躍類:律動叉腿轉(Bounce
spin)、律動收腿轉(Bounce
cross spin)、騰空轉(Air
spin)、地板轉(Ground
spin)、基礎律動跳躍(Bounce
jump)、奔跑者跳躍(Running
man jump)、旋轉跳躍(Spin
jump)等。
Ⅲ表(導)演類
一、考試性質和目的
表(導)演類專業省級統考是考生進入高校相關專業學習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旨在考查考生的專業基本條件與潛能,其評價結果是高校相關專業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表(導)演類專業省級統考包括戲劇影視表演、服裝表演、戲劇影視導演三個方向,其中戲劇影視表演考試適用于表演(戲劇影視表演方向)、戲劇教育、音樂劇等專業,服裝表演考試適用于表演(服裝表演方向)等專業,戲劇影視導演考試適用于戲劇影視導演等專業。
二、考試科目和分值
(一)戲劇影視表演方向
考試包括文學作品朗誦、自選曲目演唱、形體技能展現、命題即興表演四個科目。
四科總分為300分,其中文學作品朗誦100分、自選曲目演唱50分、形體技能展現50分、命題即興表演100分。
(二)服裝表演方向
考試包括形體形象觀測、臺步展示、才藝展示三個科目。
三科總分為300分,其中形體形象觀測150分、臺步展示120分、才藝展示30分。
(三)戲劇影視導演方向
考試包括文學作品朗誦、命題即興表演、敘事性作品寫作三個科目。
三科總分為300分,其中文學作品朗誦50分、命題即興表演50分、敘事性作品寫作200分。
三、考試形式
除敘事性作品寫作科目采取筆試外,其他科目均采取“考評分離”方式,實行單人單場面試形式!翱荚u分離”是指在條件統一的考試環境中,按照統一標準對考生考試音視頻先進行高保真采集,以音視頻作為考生答卷,考試結束后再組織評委專家觀看考生音視頻進行評分的考試組織模式。
四、考試內容和要求
(一)戲劇影視表演方向
1.文學作品朗誦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對文學作品的理解力、想象力及運用有聲語言表達文學作品的能力。
考試要求:考生朗誦自選文學作品(現代詩歌、敘事性散文、小說節選、戲劇獨白等)一篇,時長不超過3分鐘;考生須以普通話脫稿朗誦。
2.自選曲目演唱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嗓音條件,對作品的理解、旋律及節奏的把握和表現能力。
考試要求:考生演唱自選曲目(歌劇、音樂劇、民歌、流行歌曲等)一首,時長不超過2分鐘;考生須無伴奏進行演唱。
3.形體技能展現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身體的協調性、靈活性、節奏感、藝術表現等能力。
考試要求:考生自選形體動作(舞蹈、武術、戲曲身段、藝術體操、廣播體操等)一段,時長不超過2分鐘;形體服裝及伴奏音樂自備?忌W上打印面試準考證時,須上傳自備的伴奏音樂(MP3格式),且面試時,仍需攜帶存儲伴奏音樂的U盤,以作備用。
4.命題即興表演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在假定情境中組織有機行動的能力、觀察生活的能力以及人文綜合素養。
考試要求:單人,現場抽取考題,稍作準備后進行考試,每人時長不超過3分鐘。考生不可攜帶道具,可自愿使用考場內統一配置的一桌兩椅或若干幾何模塊表演道具。
注:戲劇影視表演方向各科目考試中,考生必須素顏(不可化妝,不可嫁接睫毛及佩戴美瞳類隱形眼鏡等)。
(二)服裝表演方向
1.形體形象觀測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形體比例、肢體的勻稱性、協調性及膚質等方面狀況,評價考生專業外部條件及形象氣質等。
考試要求:考生先完成形體測量(測量方法與要求見附件),然后進行正面、側面、背面體態展示。要求赤足、著泳裝,其中女生著純黑色、分體、不帶裙邊泳裝,男生著純黑色泳褲。
2.臺步展示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服裝表演展示的步態、姿態等基本技巧,形體的表現力、協調性和韻律感,對音樂的理解力及反應能力等方面狀況。
考試要求:考生完成行走、轉身、造型等臺步展示過程。著泳裝(與形體形象觀測考試科目著裝要求相同),其中女生著純黑色、分體、不帶裙邊泳裝,男生著純黑色泳褲。女生須穿不帶防水臺的高跟鞋。
3.才藝展示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節奏感、樂感和藝術表現力,評價考生肢體的協調性和靈活性。
考試要求:考生先以普通話自我介紹,不可透露姓名等個人基本信息,可包括才藝展示名稱、內容,個人興趣、愛好、特長等,時長不超過1分鐘;然后從舞蹈、健美操、藝術體操等體現肢體動作的才藝中自選一種進行展示,時長不超過2分鐘,服裝及伴奏音樂自備。
注:服裝表演方向各科目考試中,考生必須素顏(不可化妝,不可嫁接睫毛及佩戴美瞳類隱形眼鏡等),不得穿絲襪,不得佩戴飾品,發式須前不遮額、后不及肩、側不掩耳。
(三)戲劇影視導演方向
1.文學作品朗誦
考試相關要求同戲劇影視表演方向文學作品朗誦科目。
2.命題即興表演
考試相關要求同戲劇影視表演方向命題即興表演科目。
3.敘事性作品寫作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文學創作的立意把握、結構創意與文字組織的綜合能力,以及考生在視聽表達方面的潛力。
考試要求:根據給定命題進行寫作,敘事散文、短故事、微小說、微劇等均可;不少于1200字;考試時長150分鐘。
注:戲劇影視導演方向文學作品朗誦、命題即興表演科目考試中,考生必須素顏(不可化妝,不可嫁接睫毛及佩戴美瞳類隱形眼鏡等)。
五、計分方式及成績合成
考試過程中,各科目均按 100 分記錄成績。每科成績按系數折算后生成該科最終成績,各科最終成績相加所得分數,按四舍五入取整后合成考生最終總成績。
1.戲劇影視表演方向:
文學作品朗誦(滿分100分)×1.0=文學作品朗誦最終成績
自選曲目演唱(滿分100分)×0.5=自選曲目演唱最終成績
形體技能展現(滿分100分)×0.5=形體技能展現最終成績
命題即興表演(滿分100分)×1.0=命題即興表演最終成績
戲劇影視表演方向成績=文學作品朗誦最終成績+自選曲目演唱最終成績+形體技能展現最終成績+命題即興表演最終成績
2.服裝表演方向:
形體形象觀測(滿分100分)×1.5=形體形象觀測最終成績
臺步展示(滿分100分)×1.2=臺步展示最終成績
才藝展示(滿分100分)×0.3=才藝展示最終成績
服裝表演方向成績=形體形象觀測最終成績+臺步展示最終成績+才藝展示最終成績
3.戲劇影視導演方向:
文學作品朗誦(滿分100分)×0.5=文學作品朗誦最終成績
命題即興表演(滿分100分)×0.5=命題即興表演最終成績
敘事性作品寫作(滿分100分)×2.0=敘事性作品寫作最終成績
戲劇影視導演方向成績=文學作品朗誦最終成績+命題即興表演最終成績+敘事性作品寫作最終成績
附件:
形體數據測量方法與要求
一、垂直尺寸
1.身高
考生直立,赤足,雙腿并擾,膝蓋夾緊,頭部面向正前方,身體站直背貼墻面,挺胸。測量人員用硬直尺壓平頭發至頭頂骨骼處,測量頭頂到地面的垂直高度。測量時不能塌腰、翹臀,要保持腰背自然挺立狀態。
2.身長
考生直立,雙腿并攏,頭部面向正前方。測量人員測量自第七頸椎點(即低頭時頸椎下方明顯的突起位置)至地面的垂直距離。測量時不能塌腰、翹臀,要保持腰背自然挺立狀態。
3.下身長
考生直立,雙腿并攏。測量人員測量自臀褶線至地面的垂直距離。測量時不能塌腰、翹臀,要保持腰背自然挺立狀態。
二、水平尺寸
1.肩寬
考生直立,雙臂自然下垂,肩部放松,頭部面向正前方。測量人員測量左右肩峰點(肩胛骨的肩峰外側緣上,向外最
突出的點,即肩膀兩側骨骼最外側位置)之間的水平弧長。測量時不可過度擴肩或含肩,以免影響測量結果。
2.胸圍
考生直立,雙臂自然下垂,肩部放松,正常呼吸。測量人員測量經肩胛骨、腋窩和乳頭的最大水平圍長。測量時均勻呼吸,保持平靜狀態,不可過度吸氣挺胸或呼氣含胸。
3.腰圍
考生直立,雙腿并攏,正常呼吸,腹部放松。測量人員測量胯骨上端與肋骨下緣之間腰際線(即軀干中間最細部位)的水平圍長。測量時均勻呼吸,不可過度呼氣與吸氣、收腰,以免影響測量結果。
4.臀圍
考生直立,雙腿并攏,膝蓋夾緊,正常呼吸,腹部放松。測量人員測量臀部最豐滿處的水平圍長。
5.大腿圍(左右腿皆可)
考生直立,兩腳分開與肩同寬,腿部放松。測量人員測量緊靠臀溝下方的最大水平圍長。
6.踝圍(左右腳皆可)
考生直立,兩腳分開與肩同寬,腿部放松。測量人員測量緊靠踝骨上方最細處的水平圍長。
三、體重
考生穩定站在體重秤上,測量人員記錄體重秤顯示的數值,以kg為單位。
四、其他
測量要求:赤足、只穿泳衣。測量數據保留小數點后一位。
測量誤差:體重+0.5kg,尺寸+0.5cm。
考生如有紋身、疤痕或者胎記情況應如實說明,詳細描述具體位置和大小面積。
Ⅳ播音與主持類
一、考試性質和目的
播音與主持類專業省級統考是考生進入高校相關專業學習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旨在考查考生學習播音與主持類專業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和潛能,其評價結果是高校相關專業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本說明適用于播音與主持藝術等專業,外語或方言方向的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試參照執行。
二、考試科目和分值
考試包括作品朗讀、新聞播報、話題評述三個科目。
三科總分為300分,其中作品朗讀100分、新聞播報100分、話題評述100分。
三、考試形式
所有考試科目均采取“考評分離”方式,實行單人單場面試形式!翱荚u分離”是指在條件統一的考試環境中,按照統一標準對考生考試音視頻先進行高保真采集,以音視頻作為考生答卷,考試結束后再組織評委專家觀看考生音視頻進行評分的考試組織模式。
四、考試內容和時間
(一)作品朗讀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普通話語音面貌、嗓音條件及對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現力等。
考試內容:指定文學作品朗讀,包括一首(段)古詩文和一段現代文學作品節選。
考試時間:古詩文和現代文學作品節選均需完整朗讀,總時長不超過2分鐘。
(二)新聞播報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對新聞稿件的理解能力和表達能力。
考試內容:指定新聞稿件播報。
考試時間:不超過1分鐘。
(三)話題評述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思維能力、語言組織能力和口語表達能力。
考試內容:對所提供的話題(素材)進行脫稿評述。
考試時間:不超過2分鐘。
五、考試要求
1.考生在面試時必須素顏(不可化妝,不可嫁接睫毛及佩戴美瞳類隱形眼鏡等),不得出現可能影響客觀評判的遮擋面部、佩戴飾品等行為;
2.考試過程中不得使用輔助工具,如道具、音樂播放器等;
3.考生現場一次性抽取三個科目的考試用題,備考總時長10分鐘,備考期間不得與他人交流;
4.考生須在同一個考場內,嚴格按照“作品朗讀—新聞播報—話題評述”的順序,依據考場系統提示音依次完成三個科目的考試;考試中途不可離場,不可換裝。
六、考查范圍
作品朗讀科目選材以中小學語文科目涉及的內容為主。
新聞播報科目選材以官方主流媒體發布的新聞為主。
話題評述科目選材以社會熱點、日常生活等內容為主。
Ⅴ美術與設計類
一、考試性質和目的
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省級統考是考生進入高校相關專業學習應當具備的基礎技能和素質測試,旨在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審美能力、藝術素養,其評價結果是高校相關專業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本說明適用于美術學、繪畫、雕塑、攝影、中國畫、實驗藝術、跨媒體藝術、文物保護與修復、漫畫、纖維藝術、藝術設計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公共藝術、工藝美術、數字媒體藝術、藝術與科技、陶瓷藝術設計、新媒體藝術、包裝設計、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動畫、影視攝影與制作、科技藝術、美術教育、珠寶首飾設計與工藝等專業。
二、考試科目和分值
考試包括素描、色彩、速寫(綜合能力)三個科目。
三科總分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寫(綜合能力)100分。
三、考試內容和形式
(一)素描
考試內容:人物頭像。
考試形式:筆試,根據圖片資料模擬寫生。
考試工具和材料:試卷用紙為八開素描紙(考點提供),繪畫工具為鉛筆或炭筆(考生自備)。
考試時間:180分鐘
(二)色彩
考試內容:靜物。
考試形式:筆試,根據黑白圖片畫彩色繪畫。
考試工具和材料:試卷用紙為六開水彩紙(考點提供),繪畫工具為水彩、水粉、丙烯顏料(考生自備)。
考試時間:180分鐘
(三)速寫(綜合能力)
考試內容:結合高中美術必修課《美術鑒賞》中的內容,根據命題進行創作。
考試形式:筆試,根據試卷的文字要求完成命題創作。
考試工具和材料:試卷用紙為八開素描紙(考點提供),繪畫工具為鉛筆或炭筆(考生自備)。
考試時間:120分鐘
四、考試目的和要求
(一)素描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造型能力,包括對形體、結構、空間、黑白、質感、構圖等方面知識的認識、理解和表達能力。
考試要求:
1.形象鮮明,構圖完整,比例準確,解剖、透視關系正確,形體、結構關系正確;
2.有深入的刻畫能力,重點突出,畫面整體感強;
3.結構嚴謹,明暗層次合理、體積與空間表現準確;
4.形象生動,富于藝術表現力。
(二)色彩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對色彩的理解、表現和感受能力,運用色彩塑造形體的能力,以及色彩技法運用能力和藝術表現力。
考試要求:
1.構圖嚴謹,造型完整;
2.色調和諧,色彩豐富,色彩關系合理;
3.塑造充分,用筆生動,技法運用得當;
4.富于藝術表現力。
(三)速寫(綜合能力)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美術史素養、美術鑒賞能力、形象組織能力、畫面構成能力、生活觀察能力和藝術想象能力。
考試要求:
1.準確應對命題要求,回應和解決命題所提出的問題;
2.美術史知識點把握清晰,理解準確,藝術和人文素養扎實;
3.構圖和形象組織合理,造型生動,技法表現得當;
4.敏銳的觀察生活能力,豐富的藝術想象力。
五、考場允許與禁止帶入的物品清單
(一)允許帶入考場的物品
工具類:黑色鉛筆、炭筆、鋼筆、簽字筆、色彩畫筆
顏料類:水彩、水粉、丙烯顏料
輔助用具類:畫板、畫架、透明文具袋(盒)、削筆刀、非電動橡皮、紙膠帶、圖釘、水桶(盒)、調色板(紙)、非插電式吹風機、擦布(紙)、紙擦筆、吸水布、小噴壺、畫箱
(二)禁止帶入考場的物品
紙質材料:與考試內容相關的印刷品及其他紙質材料
考試輔助材料:色卡、定畫液、尺子、速寫板(速寫墊)、各種繪畫輔助模板
Ⅵ書法類
一、考試性質和目的
書法類專業省級統考是考生進入高校相關專業學習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旨在考查考生對中國傳統書法的臨摹和創作能力,其評價結果是高校相關專業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本說明適用于書法學等專業。
二、考試科目和分值
考試包括書法臨摹、書法創作兩個科目。
兩科總分為300分,其中書法臨摹150分、書法創作150分。
三、考試內容和形式
(一)書法臨摹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對傳統書法的理解與臨摹能力。
考試內容:對照兩種不同書體范本進行臨摹,每種書體30字左右。
考試形式:筆試。
考試時間:90分鐘。
(二)書法創作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對傳統書法的理解與創作能力。
考試內容:
1.以篆書完成命題創作,20字左右,不提供篆書字樣;
2.按指定一種書體完成命題創作,書體包含楷書、隸書、行書,30字左右,不提供繁體字樣。
考試形式:筆試。
考試時間:90分鐘。
四、考試要求
1.毛筆、墨汁、硯臺、毛氈、筆洗等考試用具均由考生自備。禁止將紙張、書法工具書帶入考場;
2.臨摹和創作答卷不得落款與鈐印,不得做標記、畫界格;
3.臨摹不允許改變原作品的章法布局;
4.臨摹用紙四尺三開(68cm×45cm)4張(其中2張為草稿紙),豎式書寫,每張試卷一種書體;創作用紙四尺三開(68cm×45cm)4張(其中2張為草稿紙),豎式書寫,每張試卷一種書體;
5.書法類考試須考核楷書、隸書、行書、篆書4種書體。考試時,考生要根據各科考試要求,按指定書體進行作答。如果不按指定書體作答,按零分處理。
6.允許考生帶入考場的物品有簽字筆、毛筆、墨汁、硯臺、毛氈(不帶界格)、鎮尺、透明文具袋(盒)、鉛筆、橡皮、筆洗(水桶)、純色吸水布、非插電式電熨斗。
五、考查范圍
書法臨摹科目的考查范圍為歷代經典書法碑帖。
書法創作科目的考查范圍為歷代經典詩文。
六、計分方式及成績合成
考試過程中,各科目均按100分記錄成績。每科成績按系數折算后生成該科最終成績,各科最終成績相加所得分數,按四舍五入取整后合成考生最終總成績。
1.書法臨摹(滿分100分)×1.5=書法臨摹最終成績
2.書法創作(滿分100分)×1.5=書法創作最終成績
書法類成績=書法臨摹最終成績+書法創作最終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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