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貴州省2026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
| http://www.gsbuluoit.com 2025年11月24日 來源:貴州省招生考試院 |
|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21〕36號)、《退役軍人事務部等七部門關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1〕53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貴州省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黔府發〔2021〕10號)等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我省2026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制定此實施方案:
一、招生性質
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屬于國家教育考試。通過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其學籍管理及就業安排等方面與通過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同等待遇。
二、招生對象
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分為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的“高中類”,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中職類”,面向從我省入伍的退役軍人和具有我省戶籍的農民工、高素質農民(包括村干部),在我省企業從業6個月以上的企業在職員工,在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登記的我省戶籍失業人員及我省基層農技人員的“專項類”三種類型。報考人員資格、報名流程及相關要求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印發貴州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黔教發〔2025〕24號)執行。
“3+4”中本貫通、“3+3”和“五年一貫制”中高職貫通轉錄成功的考生,不能參加2026年高職分類考試和普通高考;未轉錄成功的考生,可在高職分類補報名時(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申請參加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中職類”考試;未轉錄成功且參加分類考試仍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在普通高考補報名時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三、考試安排
(一)“高中類”考生
對符合報考條件和高職招生院校要求的“高中類”考生,不組織文化考試,但須參加高職招生院校組織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測試主要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重點考察考生的職業潛質、職業傾向和綜合素養。具體測試時間及辦法由各高職招生院校確定。
(二)“中職類”考生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中職類”考生須參加省級統一組織的“文化綜合考試”和高職招生院校組織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技能測試”。
1.文化綜合考試為合卷,包含語文、數學、英語三個科目的內容,總分300分,按照《貴州省中職生報考高職(專科)院校分類考試文化綜合考試說明》執行。考試時間為2026年3月14日9:00-11:30。
2.職業技能測試由高職招生院校組織,包括專業能力測試和技術技能測試。專業能力測試以教育部發布的中職專業教學標準中核心專業知識為基本依據,采用閉卷考試方式,重點考察專業綜合能力;技術技能測試以教育部發布的中職專業教學標準中核心技術技能為基本依據,以操作考試為主,重點考察崗位技能和通用技術的掌握能力。具體測試時間及辦法由各高職招生院校確定。
(三)“專項類”考生
對符合報考條件和高職招生院校要求的“專項類”考生,須參加高職招生院校組織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測試主要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重點測試考生是否具備從事該職業的基礎潛能和職業傾向。具體測試時間及辦法由各高職招生院校確定。
(四)錄取成績計算辦法
1.“高中類”考生:錄取成績由“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組成,其中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的“文化素質成績”為“學業水平考試11門科目原始成績之和×2/3÷11”,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考生的“文化素質成績”為“合格性考試10門科目原始成績之和÷10”,錄取成績滿分100分,其中文化素質成績占40%、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占60%。
2.“中職類”考生:錄取成績由“文化綜合考試”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組成,其中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滿分100分。錄取成績滿分100分,其中文化綜合考試成績占40%、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占60%。文化綜合考試成績換算公式為:文化綜合考試卷面成績÷3。
3.“專項類”考生:錄取成績滿分100分,使用“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4.成績要求:“高中類”考生沒有文化素質成績或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的、“中職類”考生(“3+4”中本貫通、“3+3”和“五年一貫制”中高職貫通轉錄成功考生及符合錄取免試政策考生除外)沒有文化綜合考試成績或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的、“專項類”考生(符合錄取免試政策考生除外)沒有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的,一律不得參加錄取。
四、志愿填報
(一)志愿設置
實行院校專業志愿,以網上填報志愿錄取的方式進行,考生可填報一所院校的六個專業志愿和選擇服從調劑選項。
(二)填報時間
志愿填報時間為2026年3月23日09:00至3月27日18:00,符合報考條件考生須登錄省招生考試院官方網站,根據公布的《2026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和高職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報志愿。
(三)征集志愿
第一輪志愿錄取結束后,省招生考試院將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符合報考條件的未錄取考生,可登錄省招生考試院官方網站,根據公布的招生專業缺額情況和院校招生章程填報一所院校的六個專業志愿和選擇服從調劑選項。
征集志愿錄取成績原則上使用考生第一輪錄取成績。對于跨專業填報征集志愿的考生,高職招生院校可根據需要,重新組織相應的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并以新的測試成績進行錄取。
五、錄取
(一)招生計劃
1.各高職招生院校通過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的人數,不得低于本校當年新生招生總規模的60%。2026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計劃總規模按2025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計劃數100%至150%的比例進行申報。其中,教育類、醫學類專業的招生計劃,按2025年高職分類考試招生計劃數申報。
2.對退役軍人、農民工分別單列招生計劃;下崗失業人員、高素質農民(包括村干部)、企業員工、基層農技人員合并單列招生計劃。
3.各高職招生院校于2026年1月7日前,將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分專業招生計劃(見附件1)報送至省教育廳發展規劃處,經審核批準后下達執行。
(二)招生章程
各高職招生院校要及時制訂本校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章程(見附件2)。其內容必須合法、真實、準確、表述規范。應當包括學校全稱、校址(校區須注明)、學校概況(不超過300字)、辦學層次、辦學類型(公辦或民辦)、招生計劃、錄取規則、學費標準、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聯系電話、學校網址以及其他須知等信息內容。于2026年1月7日前,將蓋有學校公章的招生章程(一式5份)報送至省招生考試院職招處。經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后,于2026年3月20日前統一向社會公布。學校法定代表人應對學校招生章程及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招生章程一經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三)身體檢查
所有參加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的考生,必須按要求參加高考體檢或由高職招生院校組織的體檢,體檢標準按照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貴州省殘疾人聯合會的相關規定執行。其中,高中畢業生和中職畢業生體檢由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組織;退役軍人、農民工、高素質農民(包括村干部)、企業員工、下崗失業人員和基層農技人員考生體檢由高職招生院校負責組織。
(四)審核錄取
1.錄取工作實行分段進行。“中職類”“專項類”考生,首先進行符合免試錄取政策考生的錄取,然后再進行其他考生錄取。
2.第一輪錄取結束后,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計劃,進行征集志愿錄取。征集志愿錄取結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計劃,不再組織征集志愿。
3.第一輪錄取和征集志愿錄取時,高職招生院校根據我省招生政策和學校招生章程規定的錄取規則,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報省招生考試院職招處審核,審核通過后在省招生考試院官方網站公示,各高職招生院校不得提前公布錄取信息。省招生考試院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各高職招生院校方可在本校官方網站上進行公示。
(五)錄取免試政策
1.在校期間獲教育部牽頭舉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省教育廳牽頭舉辦的貴州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的中職生,報考相關對口高職專業的,經本人向就讀中職學校提交申請,符合條件的免于參加文化綜合考試和職業技能測試。各學校將初審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名單(附件3)及相關印證資料,于2025年12月15日前報省教育廳職教處復核。所有符合免試政策的考生名單,將在省招生考試院官方網站進行公示。
2.服役期間獲得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退役軍人,經本人向報考高職招生院校提交申請,由高職招生院校按照程序審核公示后,可免于參加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若該類考生選擇報考非“專項類”考試,則視為自愿放棄免試資格。
六、資格審查
(一)資格審查要求
考生在報名時須對自身報考資格進行誠信自查,對報考身份負責;報名工作結束后,省招生考試院組織開展考生資格審查工作。考生有報考資格弄虛作假行為,在考試階段發現的,取消考試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在資格審查中,發現個人或者組織為考生造假騙取報考資格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二)資格審查內容
1.“高中類”考生:需滿足我省報名條件,并取得普通高中畢業證書。其中,2023屆及以往高中畢業生,其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須完成11門考試科目且有8門成績達到C等及以上等第;2024屆及以后高中畢業生,其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10門科目成績須達到合格。
2.“中職類”考生:需滿足我省報名條件,并取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
3.“專項類”考生:需滿足我省報名條件。并向所報考的高職招生院校提供考生的相關證明材料,高職招生院校進行現場審核,省招生考試院將對報考考生資格進行抽查。
(1)退役軍人:持本人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明及《退出現役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2)農民工:持我省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3)高素質農民(包含村干部):持我省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明及我省農業農村部門頒發的培訓證書,或擔任村干部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4)企業員工:持本人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明及在我省企業從業6個月及以上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清單、銀行工資流水等)。非我省戶籍的還須持有我省居住證、我省住房證明(不動產登記證或購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
(5)下崗失業人員:持我省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明及失業登記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6)基層農技人員:持本人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明及基層農技人員聘任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廳統一領導下,由省招生考試院具體組織實施。各地、各校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周密部署,嚴格把關,加強組織領導,增強責任意識,準確把握政策要求,嚴格控制時間節點,加強過程管理,認真組織實施。
(二)優化宣傳服務,保障考試安全。各地、各校要做好政策解讀和信息發布工作,及時解答考生咨詢。各高職招生院校要科學制定招生章程、考試方案和應急預案、職業技能測試實施辦法,確保考試、錄取規范、公平。嚴格按照相關考務規定加強對教師的培訓,加強對命題、制卷、監考工作的組織管理,確保考試招生工作安全、平穩、有序。
(三)嚴明工作紀律,強化監督檢查。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各高職招生院校要嚴格遵守考試招生工作“六不準”“十嚴禁”和“30個不得”等紀律規定,堅決維護教育考試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嚴厲打擊虛假宣傳、有償招生、未批先招、超計劃招生、買賣生源、委托中介機構招生等違規行為。對考試招生過程中的違規違紀行為,堅持“零容忍”,一經查實,將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請各市(州)、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將本通知轉發至所轄區域內普通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并督促抓好工作落實。
咨詢電話:0851-85947657(省招生考試院職招處)
附件:
1.2026年貴州省分類招生計劃.docx(點擊查看)
2.2026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docx(點擊查看)
3.2026年貴州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免試申報名單.docx(點擊查看)
|
關于貴州高考更多的相關文章請點擊查看  |
|
| 特別說明: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華禹教育網(www.gsbuluoit.com)所提供的信息為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僅供參考,相關信息敬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