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工作,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試點方案>的通知》(滬教委學〔2025〕64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招生院校
2026年參加本市春季考試招生的普通高校為26所(具體名單見附1),招生層次均為本科。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詳見各校招生章程。
二、招生對象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5〕47號)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25〕22號)規定,已在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網上報名期間勾選參加“春季考試”并完成資格審核、信息確認和網上付費的考生,方可參加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
三、考試
2026年春季考試由統一文化考試和院校自主測試兩部分組成。
(一)統一文化考試
1.統一文化考試科目
統一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科目,成績總分為4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每科目總分150分。
外語科目考試包括筆試和聽說測試,筆試分值為115分,聽說測試分值為35分,總分150分。外語科目的考試語種分設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6種,由報考學生任選1種。
2026年春季考試外語科目考試即為1月份外語科目考試。若考生繼續參加6月的外語科目考試,兩次外語科目的考試語種必須一致。
統一文化考試科目考試時長:語文150分鐘,數學120分鐘,外語筆試105分鐘、聽說測試35分鐘。
2.統一文化考試日期(語文、數學、外語)及成績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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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時 間 |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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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3日(星期六) |
9:00-11:30 |
語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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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
數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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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日(星期日) |
9:00-10:45 |
外語筆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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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5日(星期一) |
9:00起 |
外語聽說測試 |
2026年1月21日,公布考生語文、數學、外語考試成績,同時公布2026年春季考試招生志愿填報最低控制分數線。
2026年1月22日起,春考和外語一考成績通知單通過郵政EMS特快專遞直接投遞給考生。考生如對統一文化考試成績有疑問,可于2026年1月22日9:00-16:00期間,登錄“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點擊“考試報名”申請“成績復核”,2026年1月23日12:00起可再次登錄該網站查看復核結果。
(二)院校自主測試
院校自主測試原則上為1門科目,采用面試或技能測試的方式,總分為150分。
2026年2月5日,各招生院校在本校網站公布自主測試資格線、測試時間和地點。各招生院校根據已公布招生計劃的一定比例確定自主測試資格線,其中公辦院校不超過公布計劃數的2倍,民辦院校不超過公布計劃數的3倍。末位同分考生排序規則:第1位序,比較語文加數學兩門合計成績高低,高者優先;第2位序,比較語文或數學中單科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2026年2月6日-7日,獲得相應試點院校自主測試資格的考生須登錄相關院校網站,按院校規定的時間節點和方式,進行自主測試考試時間和地點的選擇。
2026年2月28日-3月1日,各招生院校進行自主測試。具體測試辦法由各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四、志愿填報
統一文化考試成績總分達到本市公布的志愿填報最低控制線的考生可于2026年1月30日9:00-22:00,1月31日9:00-16:00期間,登錄“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填報志愿。
根據市教委規定,應屆高中畢業考生須取得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7門科目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的合格成績,方可填報春季考試招生志愿。其中,本市戶籍外省市學籍應屆高中畢業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向高考報名所在區考試招生機構提交申請,填寫《外省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認定申請表》,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核準認定,經認定7門科目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全部合格者方可填報。
每名具有志愿填報資格的考生最多可以填報2個專業志愿,可以是同一所院校的2個專業,也可以是不同院校的各1個專業。
為了讓考生了解相關政策、報考院校及專業,各招生院校、市教育考試院將于2026年1月下旬通過“上海招考熱線”(www.shmeea.edu.cn)和東方網(www.eastday.com)接受考生網上咨詢,具體時間安排請關注“上海招考熱線”相關公告。
五、加分政策
根據市教委文件規定,符合春季考試招生報名條件且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須于2025年12月18日前持相關加分證明至報名所在的中學或區考試招生機構辦理加分手續,各區考試招生機構須于2025年12月19日向市教育考試院上報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名單。同時,各中學和區考試招生機構須在本單位網站公示加分考生名單,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026屆高中畢業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學籍所在學校負責;2025屆高中階段畢業生,以原畢業學校品德評語為主;2025年以前的高中階段畢業生,由考生所在街道、鄉、鎮或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思想政治品德作出組織鑒定。
七、錄取
春季考試招生錄取的投檔方式采用“一檔兩投”方式。招生院校根據事先公布且經市教委予以備案的招生章程,按照統一文化考試成績和院校自主測試成績,并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擇優錄取。
考生獲得院校自主測試資格后,若缺考院校自主測試(包括未選擇院校自主測試時間和地點并缺考、選擇院校自主測試時間和地點后缺考等情況),其院校自主測試成績均按零分計入春考總分,并參與院校后續錄取排序。
2026年3月4日,招生院校按規定在學校網站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和候補錄取考生名單。預錄取數不超過各校公布的計劃數;其余考生可依序公布為候補錄取考生,具體人數由各校自行確定。請考生及時查看報考院校網站的相關信息,以免錯過確認錄取時間。
2026年3月6日-7日,預錄取和候補錄取考生辦理錄取專業網上信息登記。取得兩個專業預錄取資格、取得一個專業預錄取和一個專業候補錄取資格、取得兩個專業候補錄取資格的三類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上海招考熱線”進行確認。只取得一個預錄取資格、只取得一個候補錄取資格的兩類考生,無需上網確認。具體如下:
1.只取得一個專業預錄取資格的考生,默認被預錄取,無需網上操作。
2.取得兩個專業預錄取資格的考生,須選擇一個預錄取專業進行網上信息登記。
3.取得一個專業候補錄取資格的考生,須等待候補錄取專業院校確認其最終是否取得該專業預錄取資格。若取得預錄取資格,默認被預錄取,無需網上操作。
4.取得兩個專業候補錄取資格的考生,須在網上選擇其中一個專業進行候補資格確認。如院校最終確認考生取得該專業預錄取資格,默認被預錄取,無需網上操作。
5.取得一個專業預錄取、一個專業候補錄取資格的考生,須進行網上確認。確認時可選擇預錄取專業進行錄取專業網上信息登記,也可選擇候補錄取專業進行候補資格確認。選擇候補資格確認后取得預錄取資格的考生,無需網上操作,默認被預錄取;確認后未取得預錄取資格的考生,同樣無需網上操作,將被原來的預錄取專業預錄取。
2026年3月9日-13日,招生院校公示最終錄取考生名單,并完成錄取工作。根據市教委規定,通過春季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并最終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5〕47號)規定的其他考試。
考生錄取后,由考生本人憑錄取通知書,于2026年8月下旬,前往相關區考試招生機構或高中階段學校等個人檔案所在地提取或轉遞紙質檔案,并按院校規定進行遞送。
八、體檢
體檢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被錄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組織體檢。在院校體檢中,凡發現體檢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其春季考試招生錄取資格。
九、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社會關注度高。各招生院校要加強領導,成立以校領導牽頭的招生領導小組統籌本校春季考試招生工作,指導本校招生辦公室制定并具體落實各項招生規定和政策,認真負責地做好考試考務及招生錄取工作;成立校招生監察小組,全過程監督2026年春季考試招生工作,嚴肅查處各種違規行為。
各級招生工作人員都必須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試點方案>的通知》中的管理與監督要求執行,遵守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和紀律,秉公辦事,不得弄虛作假,杜絕不正之風;認真做好信訪接待工作,認真核實處理相關問題。
附:1.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院校一覽表
2.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工作日程表
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院校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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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院校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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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理工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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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海海事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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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海戲劇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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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華東政法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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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上海海洋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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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上海電力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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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上海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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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上海中醫藥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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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上海師范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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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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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上海工程技術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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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上海應用技術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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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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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上海第二工業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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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上海電機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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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上海商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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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上海政法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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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上海健康醫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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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上海外國語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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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上海杉達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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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上海建橋學院有限責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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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上海興偉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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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上海立達學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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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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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上海師范大學天華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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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 |
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工作日程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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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
工 作 內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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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上旬 |
各校上報春季考試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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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底前 |
各校向社會公布經審核的春季考試招生章程,同時在市教委網站公布,招生計劃也須在市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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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3日前 |
各校報送院校自主測試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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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3-5日 |
全市統一文化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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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下旬 |
公布統一文化考試成績及志愿填報最低控制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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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底 |
符合資格的考生可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填報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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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 |
各校公布自主測試資格線及測試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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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6-7日 |
獲得院校自主測試資格的考生須在院校網站選擇測試時間和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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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8日-3月1日 |
各校組織自主測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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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4日前 |
各校公布自主測試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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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4日 |
各校公布預錄取和候補資格考生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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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6-7日 |
考生按照春招實施辦法的相關錄取規則網上辦理錄取專業信息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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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9-13日 |
各校網上公示最終錄取考生名單,并完成錄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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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 |
新生正式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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