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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8日開考!西藏2026年藝考——音樂類、舞蹈類、播音與主持類專業溫馨提示 |
| http://www.gsbuluoit.com 2025年11月30日 來源:微信公眾號:西藏微青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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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區202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音樂類、舞蹈類、播音與主持類專業)將于12月8日起陸續開考。為便于考生備考,溫馨提示如下。
熟悉考試要求
我區2026年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有關藝考工作相關要求詳見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官網(http://zsks.edu.xizang.gov.cn)和“西藏微青年”官方微信公眾號,請考生按要求認真備考。
做好考前準備
(一)及時打印準考證
2025年12月2日12時起,考生可登錄西藏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http://ptgx.zsks.edu.xizang.gov.cn:8082)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具體考試安排以考生本人準考證上的時間和地點為準。
(二)備齊考試證件
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考試時間、地點和相關考試要求,按時參加考試。準考證的正、反面均不得涂改或書寫。
提前熟悉考點
請考生根據《準考證》上的信息提前做好交通、食宿等準備,密切關注考試當天天氣和交通情況,合理安排好行程,建議考生提前一天熟悉考點交通路線和周邊環境。
考試時間、地點及要求
(一)考試時間
1.舞蹈類專業:2025年12月8日---10日
2.播音與主持類專業:2025年12月8日---9日
3.音樂類專業:2025年12月18日---20日
(二)考試地點
音樂類、舞蹈類、播音與主持類專業
考試地點:拉薩師范學院(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城關區蔡公堂街道白定村二組301號)
考試批次、具體時間段安排詳見準考證。
(三)考試要求
音樂類
(1)器樂:所有樂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動伴奏),除鋼琴外,其他樂器自備,可攜帶調音器。
(2)聲樂:要求清唱,不可使用伴奏。
(3)樂理、聽寫: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一律不得進入考點,不得提前交卷離場。允許攜帶2B鉛筆、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橡皮、透明文具袋等考試用具。
舞蹈類
(1)舞蹈基本功:女生盤頭,著吊帶緊身練功衣、淺色褲襪和軟底練功鞋(或足尖鞋)。男生著緊身短袖、緊身褲和軟底練功鞋。不可化妝,無音樂。
(2)舞蹈表演:著自備劇目(或組合)需要的練習服裝,可使用相關道具;不可化妝,音樂自備。
(3)舞蹈即興:著舞蹈練功服,不可化妝。
播音與主持類
(1)考生不得出現可能影響客觀評判的化妝、遮擋面部、佩戴飾品等行為。
(2)考試過程中不得使用輔助工具,如道具、音樂播放器等。
(3)可攜帶更換的服裝、鞋子等。
成績發布
我區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省級統考成績計劃2026年1月底發布,考生可登錄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官網或“西藏微青年”微信公眾號查詢成績。
其他事項
(一)當前正值冬季呼吸道疾病高發時期,為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身體健康,確保考試有序開展,請廣大考生做好健康防護,保持社交距離,避免交叉感染。考生要及時關注考試期間天氣情況,注意氣溫變化,注意保暖防寒和飲食安全。
(二)考生應提前規劃行程和了解考場路線,避免因交通等原因錯過考試。除考生本人外,送考人員及車輛一律不得進入考點。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提前有序進入考點,服從考務工作人員安排,主動接受身份驗證和安檢。考試結束后,考生要服從引導有序離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
(三)音樂類、舞蹈類和播音與主持類的面試科目將采用考評分離考試方式。
考評分離考試方式是指先組織考生集中現場錄制音視頻,后組織評委根據錄制的音視頻對考生考試表現進行獨立評分,考試現場不安排評委。
考試時,考生按規定時長進行考試錄制,未超過規定考試時長上限就結束考試的考生,在結束時舉起寫有“考試結束”的牌子,示意考試結束,監考員結束系統錄制,大屏幕將顯示考試結束。到考試規定時長時,系統將自動停止錄制。整個錄制過程中不可透露任何個人信息和與考試無關的聲音、動作,否則將作違規處理。
錄制完成后,考生根據要求確認回放視頻,確認考試錄制視頻為本人考試視頻,確認錄制正常后離場。考生確認只涉及視頻畫面是否本人、錄制是否完成,不涉及考試內容或狀態等。
(四)所有考試全程錄音錄像。考生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智能手表(手環)、耳機、智能眼鏡等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電子存儲記憶錄放及錄音錄像設備以及其他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點考場(考點封閉區域),一旦帶入無論使用與否均按違規違紀嚴肅處理。
(五)音樂類、舞蹈類、播音與主持類專業省級統考是普通高考重要組成部分,考生不遵守考場規則,有違規行為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有關規定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并追究法律責任。對實施組織團伙作弊;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等嚴重作弊行為的考生,將報請教育行政部門給予停考處罰。對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條的行為,將移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咨詢電話
拉薩市 0891-6375594
日喀則市 0892-8832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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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大學 029-33755799
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 0891-66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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